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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

甘肃省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第13号公告)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2017年第31号公告)要求,税务机关将对商事登记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涉税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登记管理。请于201791日开始到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行政登记,相关要求及资料见附件2

  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影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及其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信用记录,并予以公告。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北路122-132号小八楼5楼,联系人及电话:董立群,0931-8416812,杨崇兰0931-8820369,朱晓宁0931-8416319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第13号)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31号)公告

     附件及表格下载: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201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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